(2022)2号
根据《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全省农村商业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实施细则》(鲁农信联办[2022]32号)及《龙口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版)》的规定,现将我行1季度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一般关联交易情况
1季度,本行发生一般关联交易2笔,均为贷款交易,总额度700万元,均按内控程序进行了审批,并向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及董事会进行了报备,程序合规,价格公允。
二、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法人龙口润生食品有限公司为本行外部监事史丙彩所控制企业,于2022年2月14日向本行申请抵押贷款3100万元,发放方式为续贷,期限一年,利率6.09%,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该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的1.51%,构成重大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符合市场价格定价方式和惯例,价格公允,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并已提报董事会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程序符合规定。
(二)关联法人龙口市大宝经贸有限公司为本行大股东,于2021年12月1日将其持有的齐河胶东村镇银行股份700万股转让给本行,交易价格为1元/股。本次交易后,与本行累计交易金额达到10899.98万元,占上季度末资本净额6.1%,属于重大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符合市场价格定价方式和惯例,价格公允,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并已提报董事会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程序符合规定。
(三)关联法人龙口市兴隆黄金有限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于2021年12月1日将其持有的齐河胶东村镇银行股份560万股转让给本行,交易价格为1元/股。本次交易后,与本行累计交易金额达到11762.9万元,占上季度末资本净额6.58%,属于重大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符合市场价格定价方式和惯例,价格公允,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并已提报董事会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程序符合规定。
三、监管比例执行情况
一季度,本行单一关联方授信集中度为5.39%;单一关联方所在集团授信集中度为5.39%;全部关联授信余额为36509.26万元,全部关联授信集中度为17.57%。三项指标均在监管范围内。
龙口农商银行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