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应收账款质押业务是指我行接受卖方(供应商)未到期的应收账款做为质押对卖方提供的融资服务(包括贷款和票据承兑)。应收账款仅限于因商品贸易和提供服务而产生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称应收账款质押只适用于卖方以其自有应收账款出质,不适用于第三人出质。融资模式包括一般授信和应收账款池融资。
【准入条件】
☆卖方应为我行经营区划范围内的企业。准入条件为:
(一)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二)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在我行的月结算量占其销售收入的30%以上;
(三)所属行业正处于成长期,行业竞争有序;
(四)主营业务突出,原则上从事该行业3年以上;
(五)产品销售情况良好,已与买方形成1年以上稳定的贸易伙伴关系,没有遗留的贸易纠纷,货款结算正常;
(六)不存在同时接受买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以及其他可能引起应收账款债权被冲销的情况;
(七)符合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买方准入条件为:
(一)商业信用良好,有较好的付款记录;
(二)经营稳定、主业突出、产品有较高知名度、原则上从事该行业3年以上;
(三)有较强的偿债能力,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
(四)符合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详情请咨询我行各营业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