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介绍

委托收款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9日 来源:

  产品简介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龙口农商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客户可凭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现在,委托收款结算款项的划回龙口农商银行全部使用电划方式(注:相对电划方式,还有采用邮划方式的信汇业务,目前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基本不再使用)。单位和个人凭托收凭证和有关债务证明在同城、异地均可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注意事项

  收款人应在有关债务到期前办理委托收款业务。委托收款凭证(托收凭正)要素填写必须齐全,欠缺记载重要事项之一的,龙口农商银行不予受理。

  办理流程

  委托收款业务办理程序:

  1、收款人办理委托收款向龙口农商银行提交托收凭证和有关债务证明;

  2、龙口农商银行审核委托收款凭证;

  3、龙口农商银行向付款银行邮寄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债务证明;

  4、龙口农商银行收到划回款项,办理款项支付。

  资费标准

  委托收款手续费1元/笔,邮电费按邮电部门收费标准向收款人收取单程邮电。

  注:具体开办的业务种类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等以当地农商银行有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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