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介绍

银行本票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9日 来源:

  产品简介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本票见票即付,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用于支取现金。银行本票可以转让,现金银行本票丧失可以挂失止付。银行本票一律记名,金额起点为1000元。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均可使用银行本票。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填写银行本票申请书;

  2、龙口农商银行审查申请;

  3、申请人办理转账或缴存现金;

  4、龙口农商银行签发银行本票,交申请人。

  资费标准

  银行本票手续费1元/笔,工本费0.48/份。银行本票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

  注意事项

  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申请签发现金本票。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不得背书转让,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不能挂失止付。

  注:具体开办的业务种类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等以当地农商银行有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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