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介绍

汇兑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9日 来源:

  产品简介

  汇兑是指汇款人委托龙口农商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汇兑适用于各种款项结算,并且收费较低。依托中国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全国农信银系统、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网内联行系统,汇兑业务可办理全国跨行业务,实现实时入账。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汇兑结算方式。

  汇款人对尚未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撤销,汇款人对已经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退汇。

  办理流程

  汇兑业务办理程序:

  1、客户签发电汇凭证;

  2、龙口农商银行审查电汇凭证;

  3、办理汇款;

  4、电汇回单退客户。

  注意事项

  办理汇兑业务须提供要素齐全的电汇凭证,欠缺记载事项之一的,龙口农商银行不予受理。单位预留印签,个人须出具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印鉴。

  电汇凭证上记载的收款人为个人,收款人需要到汇入社领取汇款的,汇款人应在汇兑凭证上注明“留社待取”字样。汇款人确定不得转汇的,应在汇兑凭证备注栏注明“不得转汇”字样。汇款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需要在汇入社支取现金的,应在电汇凭证的“汇款金额”大写栏,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汇款金额。电汇回单只能作为受理汇款的依据,不能作为该笔汇款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

  资费标准

  汇兑业务收费标准见下表:

收费项目

适用客户

收费标准

服务内容

个人柜台转账汇款业务

0.2万元以下(含)

个人

2元/笔

通过柜台将个人客户的资金从本行账户汇入本行账户或其他银行的账户

0.2万元-0.5万元(含)

5元/笔

0.5万元-1万元(含)

10元/笔

1万元-5万元(含)

15元/笔

5万元以上

按汇款金额的0.3‰收取,最高50元/笔

财政金库、救灾、抚恤金等

免收

职工工资、退休金、养老金等

2元/笔

对公柜台转账汇款业务

1万元以下(含)

对公

5元/笔

通过柜台将对公客户的资金从本行账户汇入本行账户或其他银行的账户

1万元至10万元(含)

10元/笔

10万元至50万元(含)

15元/笔

50万元至100万元(含)

20元/笔

100万元以上

按汇款金额的0.02‰收取,最高200元/笔

财政金库、救灾、抚恤金

免收

职工工资、退休金、养老金等

2元/笔

  注:具体开办的业务种类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等以当地农商银行有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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